[據(jù)世界核協(xié)會2010年5月13日報道] 美國公開了一個基本能源法案,包括強力支持新的核電廠以及推進后處理研究中心。
新法案是在5月12日提交參議院的,是自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以來這項政策最重要的更新,詳細說明了對核電的支持。
該法案再一次提出奧巴馬總統(tǒng)已經提出過的要求,即把核電發(fā)展的貸款保證金增加到540億美元,比現(xiàn)在185億美元的限值有了很大的提高。
它要求核管會(NRC)為更多的直接申請建造"執(zhí)行一個加速程序",那些項目使用已批準的反應堆設計,有關場址有早期場址許可證,或者證明有財政支持。對于建造階段,監(jiān)管延遲的風險費將從首批6個新堆增加到12個,最大支付費用為5億美元。該法案授權撥款5000萬美元,用于小型堆計劃。(核信息院 哈琳)